中文首页 | 繁體版 | English
  個人金融 | 儲蓄 | 貸款 | 銀行卡 | 貴賓 | 非凡理財 | 證券 | 基金 | 外匯 | 期貨 | 債券 | 信用卡
  企業金融 | 存款 | 融資 | 貿易金融 | 結算 | 中間 | 票據 | 公司理財 | 資産託管 | 工商企業 | 金融租賃
  電子銀行 | 個人網銀 | 企業網銀 | 手機銀行 | 電話銀行 | 自助銀行 | 電子客票 | 繳費站
個人網上銀行
企業網上銀行
電子商戶
網站用戶
您的位置:首頁->企業金融->票據
票 據
  傳統票據業務
  銀行承兌匯票
  商業匯票貼現
  創新票據業務
  買方付息票據貼現
  協議付息票據貼現
  票據包買
  票據置換
  企業票據管理
  電子匯票
 
創新票據業務
買方付息票據貼現

業務概述

賣方企業在銷售商品後,持買方企業交付的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到民生銀行申請辦理貼現,民生銀行審核無誤後,辦理貼現手續,票據貼現利息由買方企業承擔。

買方付息票據貼現業務與傳統的賣方付息票據貼現業務除貼現利息承擔人不同外,其他條件完全一樣。票據的出票、背書、承兌和保證行為相同,均受現行法律法規的規范和約束。


客戶需提供資料

1.買方付息額度使用申請書;

2.供應商清單;

3.民生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賣方企業辦理業務所需材料

1.貼現申請書;

2.營業執照、企業代碼證復印件;

3.對應的有關交易合同或協議、增值稅發票復印件等足以證明交易背景真實性的書面材料;

4.相關財務報表;

5.貸款卡復印件及密碼;

6.商業匯票原件;

7.民生銀行要求的其它材料。


業務流程

1.買方企業與賣方企業均在民生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買方或者賣方向我行提出授信申請(如使用他行承兌的銀行承兌匯票則無需授信);

2.我行根據授信業務有關規定對申請人實施授信,確定買方付息貼現業務授信額度,簽訂買方付息補充協議;

3.買方企業簽發票據,交付賣方企業;

4.賣方持票及跟單資料向我行提出買方付息貼現業務申請,提交相關材料;

5.我行對賣方企業提供的銀行承兌匯票或商業承兌匯票及跟單材料進行審查,確保票據、貿易背景真實、有效;

6.我行直接借記買方企業存款帳戶,確認貼現利息收妥後,將票面金額全額貸記賣方企業存款帳戶;

7.票據到期,民生銀行向承兌人發出托收。

 
法律聲明    隱私權政策    網站地圖    聯繫我們    電子郵件
中文域名:中國民生銀行 京ICP證040430號 京ICP備05020372號 電信業務審批[2004]字第440函
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95568 電信業務審批[2004]字第520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