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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開證
產品簡介
進口信用證是我行應您的申請,向國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種付款承諾,承諾在符合信用證所規定的各項條款時,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責任。
給您帶來的便利
改善談判地位——開立信用證相當於為您提供了商業信用以外的有條件付款承諾,增強了您的信用,您可據此爭取到比較合理的貨物價位;
貨物有所保證——變商業信用為銀行信用,銀行的介入可以使貿易本身更有保證,通過單據和條款,有效控制貨權、裝期以及貨物質量;
減少資金佔壓——對於使用授信開證的您而言,在開證後到付款前可減少自有資金的佔用。
辦理程序
1、在與出口商簽訂合同的基礎上,向我行提交開證申請書、進口合同,提出開證申請;
2、我行開立信用證,由出口方銀行通知出口商;
3、出口商發貨交單,出口方銀行向我行寄單;
4、我行收到單據後向出口方銀行承兌/付款;
5、您付款/承兌後我行放單;
6、您憑單提貨。
出口來證
產品簡介
指我行收到開證行開來的信用證後,為您提供的包括來證通知、接單、審單、寄單、索匯等一系列服務。
給您帶來的便利
風險較低——銀行專業人員為您審單,有效防范『軟條款』風險;
安全收匯——您只要保證交單質量,我行能及時為您回收貨款;
節約成本——銀行替您審單、寄單、索匯,節約您的時間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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